Residential College | false |
Status | 已發表Published |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 | |
Alternative Title | The Review Report of Social Security Fund’s Non-Mandatory Central Provident Fund System |
Chan, K. S. | |
2021-02-01 | |
Abstract | 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於2018年1月1日生效,並由此訂定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根據法律規定,社會保障基金須於法律生效滿三年後製作審視法律執行情況的報告,因此本研究團隊於2020年開啟對非強制央積金的審視,並在回顧和檢視的基礎上提出建議發展路徑,為未來進一步完善制度提供可執行方案。 本審視報告主要根據制度運作情況歸納、持份者訪談和經濟情景分析來進行。央積金制度是養老保障發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儘管勞資雙方對央積金制度的意見各有不同,但訪談發現大部份被訪者都認同央積金需要朝向強制性發展,現時應放下分歧,以非強制央積金現有的制度安排平穩地過渡至強制性。此外,研究團隊通過評估過去澳門居民儲蓄狀況,發現參與退休儲蓄計劃的廣泛度和參與基金投資金額的狀況均有增長趨勢,結合個人儲蓄的上升及澳門居民的認受度的提高,研究團隊認為社會正逐漸接受退休儲蓄的概念,為推廣及實施強制性退休儲蓄制度提供良好基礎。最後,研究團隊結合國際貨幣基金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對澳門及中國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的預測,透過相關的精算模型進行估算得出,若維持5%央積金強制性供款,本澳僱主的供款負擔為可承受水平。 由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各行各業受到不同程度的衝擊,研究團隊認為現時不是推行強制性央積金的合適時機。鑒於經濟恢復存在不確定性,恢復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因此5年準備期可以令僱主有更加充分的時間準備供款開支,亦有利於攤分供款成本。行政上可將2021至2023年定為“觀察期”,繼續推動僱主加入非強制央積金,並觀察經濟的恢復情況。如屆時的經濟恢復情況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經濟預測接近,即澳門的2023年整體經濟情況已基本恢復到2019年的水平,便可開展強制性央積金的諮詢、立法及宣傳工作,即共5年準備期比較合適,2026年可正式實施。而現階段設定比5年更長的準備期則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尤其應在2021至2023年內考量本澳經濟環境、企業營業及開支狀況。倘若澳門GDP經濟恢復不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預測,需更長時間觀望,則7年準備期更為合適,即2028年可正式實施。 |
Keyword | Social Security Fund Non-mandatory Central Provident Fund System |
Language | 其他語言Others |
The Source to Article | PB_Publication |
Document Type | Report |
Collection |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
Recommended Citation GB/T 7714 | Chan, K. S..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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